粵港落實東江水新協議

粵港落實東江水新協議

【本報訊】粵港兩地落實未來三年的東江水供水協議。發展局局長林鄭月娥與廣東省水利廳廳長黃柏青,昨於深圳簽署2012年至2014年東江水供水的新協議,保證本港在未來三年獲廣東省提供穩定食水供應,協議也列明,即使遇上百年一遇的旱情,本港供水仍不受影響,但東江水的水價將每年調升。

供水量更具彈性

本港今年購買東江水的開支為33.4億元。根據新協議,本港將於明年繳付35.8億元、2013年繳付37.4億元和2014年繳付39.5億元的固定總金額,作為購買東江水的費用,按年增幅分別為5.82%、5.78%及5.77%,這增幅已反映粵港兩地預測的通脹,以及人民幣兌換港元的滙率升幅。
新安排的日供水量將更加具彈性,以配合本地集水量的季節性波動,有助本港更有效地管理水塘的存水量,減少水塘滿溢及節省抽水成本。
粵方也將會按照協議,繼續致力加強保護供港東江水的水質,確保東江水水質符合國家「地表水環境質量標準」的第II類水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