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6名涉嫌在區選中種票的選民,昨被廉政公署押解到九龍城法院提堂。他們在選民登記冊上報住旺角京士柏選區一單位,原來有一半人實際住在元朗。部份被告面對廉署人員調查時仍「死性不改」,所報地址不盡不實,甚至拒透露地址。記者昨到他們向法庭呈報的「真正」地址查問,仍有住客說並無此人。廉署昨再落案起訴多一人,今日提堂。
記者:戴國輝 羅日昇 陸羽平
是次案件涉及京士柏選區,裁判官錢禮「自爆」是京士柏區選民。廉署日前拘捕22人,6人昨提堂,尚有5人也是在選民登記冊上報住旺角煙廠街華新大廈7樓A室,包括今日提堂的小販黃家康,他是昨日其中一名被告黃家健的弟弟,也是住在新界。今屆區議會選舉京士柏選區「隱形左派」梁偉權以兩票之差,以1045票擊敗民協的林健文。昨提堂的6名被告各被控一項在選舉投票中舞弊罪,毋須答辯,押後至明年2月8日再提訊,等候控方繼續調查及諮詢律政司意見,各人准以現金一萬至二萬元保釋。
涉案單位住客不識各被告
3男3女被告依次是何振輝、其妻陳美斯、劉靜琪、黃家健、李海琪及馮嘉麟,年齡21至45歲。控方表示,新華大廈7樓A室的真住客自07年入住單位,從沒見過六人,亦不認識他們。
被告劉靜琪被捕後,最初向廉署稱自己住在油塘高翔苑高麒閣一單位,但廉署踢爆上址乃被告母親的住所,其母更於01年遷出。被告李海琪更拒絕提供真實住所,廉署調查後證實她住在屯門友愛邨愛義樓一單位。但街坊昨透露,上址乃李年幼時與雙親的居所,其父失蹤多年,李在五年前已遷出,僅餘其母獨居,由於李與母親沒聯繫,不知其母已於去年去世。
案件編號:KCCC4638/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