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uyMeASunday:香水無知症 - 黃偉文

BuyMeASunday:香水無知症 - 黃偉文

我的耳朵好靈,好多時一整間房都是人,某人放在沙發一角大衣蓋着的手提包中的手電在響,全場都沒人發現,只得我能準確地對機主指示:「喂,你電話呀!」人人開始時都懷疑:咁你都聽到?最後都變成嘖嘖稱奇。
大概為了「公平」起見,所以上天決定了我的鼻子是十分不靈敏的,小時候的嗅覺記憶只得三樣:樓下食店清晨的出爐麪包香、坐隧道巴士自九龍過海經紅磡入口「大迴環」的強烈豬車臭,以及某些濃妝艷抹女人(甚至男人)離開升降機後遺下的濃重香水味。
那些「大味男女」造型打扮上的「時髦」與「誇張」與「廉價」,完完全全符合父母自小灌輸給我那個「不三不四」的人辦,試問童年的我怎麼可能會喜歡香水味呢?
都是邪牌、姣佬和飛仔飛女才會搽的吧!直到青少年及更後期我還是這麼覺得。
好多年之後我才曉得我嗅到的「逢香水皆太香」乃因我的鼻子不靈,好多清麗淡雅的味道我不是未遇到過,而是「過味蕾而不入」。
當然和家境出身也有點關係吧,廿五歲前我幾乎都住油麻地舊區──有生以來只聞到廟街貨色的cheap香水味,只因從未碰上高貴優雅的芬芳吧?
我對真正Perfume的各種認知,都是出來做事之後見聞豐富了才惡補回來的,之前那段黑暗時期,我叫自己做「香水無知」!
有關香水的許多真理,我比一般人明白遲了四分一世紀。

第一章:香水是……給自己聞的

即使感受人間芬芳的那個「竅」最後還是開了,仍是有許多許多的不明白。
例如,人為甚麼要花幾百塊錢買幾滴香水呢?不外乎為了進出密閉空間時吸引旁人的注意吧?要達到這個效果,將那幾百塊錢拿來買件衫,買頂帽或者買條頸巾不是更……「實在」嗎?起碼比「一陣徐」飄過之後便煙消雲散不留痕迹的香水或EaudeToilette有「揸拿」呀!而且還可以Re-use呀!
全賴後來做電台時的同事顏聯武先生給我解答。那時顏生出名是全台最香的,他離開office後半小時那股「男人味」還是照樣留下繼續「上班」的。
有一天我坐的士回公司,恰巧遇到個「狐狸」託世的司機,我被迫在那狹小的車廂中分享他的體味達二十分鐘,想中途跳車又怕遲到……好不容易捱到回廣播道,下車後當然立即向各同事訴苦,不,「訴臭」,在旁聽到我「歷險記」的顏先生終於忍不住放下他一貫的優雅,走過來搭嗲,用徐疾有致字正腔圓的廣東話為我個故事填上「教訓」。
「咁你家知道,香水,其實係搽嚟俾自己聞而唔係俾其他人聞㗎啦!嘿嘿!」說罷,便一個流線型轉身,揚長而去。

嗅覺極度不敏銳的我其實也很想有支特地為自己調製的香水,不為甚麼,只因我好想為這支香水改名!

第二章:香水是……會過期的

不容易喜歡一種香水味,但一喜歡便永遠。
對戀愛中人,不論單戀還是相戀,香水都是種有效的催化劑、強效劑。
年輕時還未流行手電,我試過走進黑漆漆的夜店閉起眼找愛人,因為那人那時用的香水香港是沒有的,要特地從美國買回來,所以只要閉起眼睛嗅到那香味,就表示我要找的人在那間Disco。
也試過晚上一點的通宵班,總是難捨難離地從愛人的溫存中離開,深夜裏思念發作,便聞一聞對方留在自己棉質T恤上的香味聊以解慰。後來我為何韻詩填了一首叫「Shampoo」的歌便是由此衍生。
由於不容易愛上一種香水,所以愛上之後便份外執着,試過有一款不動聲色地停產了,傷心了好一陣子,十多年後那個品牌將這支香水復刻,我便一打一打的買回去,為自己預備了「用過世」也足夠的份量,都說我是「無知香水」的,買回去之後才有人告訴我,即使不拆開包裝,香水還是有賞味期限的,存放久了還是會過期,末了他還給我補了一句:「越擺越醇,你估紅酒咩?」

JPG2012SS
大師的設計意念,到底如何從衣服移植到香水樽上呢,JeanPaulGaultier的人體Dummy樽便是最完美的詮釋。

第三章:香水是……大生意

雖然我四歲已愛上時裝,但關於時裝的好多真理,還得要幾十歲才知道。
比如以前覺得,一個服裝品牌成功了,便發財立品地推出香水、眼鏡、手袋這類副產品報答粉絲。
要到好後來才知道,原來是先「立品」了才可「發財」,一個牌子的衣服,即使設計精良銷路不錯很多時是不大能賺錢,所以名氣出來了之後,很多人才乘勢推出香水等旁枝產品來「幫補」一下生計,不,這樣說太客氣了,因為事實上這些「旁枝」產品才是利潤的主要來源,所以你想某個心愛的時裝品牌不用破產而被淘汰,買衫之餘記得多買他們一支香水一副眼鏡,是,真相是噴了他們的香水才能有他們的衣服可穿。
想知那個香水部份有多重要的話,就讓我告訴你一個小故事。
早前我為一個時裝店當客席Buyer,今年一月份在巴黎看中了一個新男裝品牌,便登門洽商,明知這行業競爭不小,談代理權時我方的資深買手便三番四次地詢問有否其他港時裝店有興趣引入?我們是否獨家之類?對方只叫我們放心,我們是唯一想賣這牌子男裝的。我們便花了一整天在他們showroom揀款下定單。
回港後,怪事發生了,我們明明要付錢交單,但多番接觸品牌方面都幾乎不回應,直至3月份女裝周前,那邊才回覆叫我們再上陳列室下秋冬女裝的單。
我們便又喜孜孜地一行十幾人依時坐飛機到法國入貨啦,誰知我們團隊一進門口,那品牌負責人便說,不好意思,我們不能賣東西給你們了,因為上次你們離去之後,某店已派人來把獨家經銷權談到手了。
我方的ChiefBuyer聽了當然憤怒,便問:「那你又為甚麼不早說?叫我們千里迢迢飛過來吃閉門羮?幸好我們還有其他牌子要入貨,否則便白花了十幾人的時間和機票酒店錢囉!」
你知道對方聽了怎回答?只見那位負責人氣定神閒地說:「因為我們覺得當面告訴你『不賣給你』比較在email或電話中說有誠意呀!」最慘是,這說法雖然「似是」但也非100%「而非」呀!
其實時裝店之間將品牌「搶」來「搶」去乃兵家常事,大家都明白而不會太生氣,所以這故事的教訓並非商場上的弱肉強食,而是,後來我們終於知道「某店」是如何捷足先登的,我們本答應了替這新時裝品牌登陸香港辦個大型LaunchParty,但某店卻應承替他們辦個巨型的香水上市派對,對,這品牌原來是另一個「藉賣衫出名,其實想賣香水賺錢」的品牌,你看香水在今日時裝世界多重要,以後你們談生意也記得射人先射馬,擒賊先擒王,別像我那麼「香水無知」呀!

Mugler2012SS
Mugler也是另一個有段時候無衫只得香水的「翻生品牌」。我知,因他們家的Angel香水樽是我心目中的設計經典。

Textby黃偉文
填詞人,其實最鍾意買嘢,最憎寫字,星期日盡可能唔寫字,去買嘢。
mailto:[email protected]
http://t.qq.com/thewymanwong
微博 http://t.sina.com.cn/wymanwong
本欄逢星期日刊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