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香港醫務委員會昨續審理「廖醫生告李醫生」案。骨科專科醫生李閏海被指替眼科專科醫生廖景如的兒子,治右腿股骨骨折時,進行不必要手術。李作供時表示,廖的兒子打石膏後情況惡化,才轉做骨髓內釘手術。
事發時廖景如的兒子廖立宇只有16個月大,從高處墮下令右腿股骨折斷。李閏海於08年10月28日為廖立宇打石膏。李作供時表示,打石膏後廖立宇的病情惡化,於同年11月1日為他做閉合式骨髓內釘手術,但手術後一小時發現釘穿過骨骼有困難,故轉做開放式手術。他事前只獲家屬同意進行閉合式手術,他認為轉做開放式手術只是小決定,故沒再問病人家屬是否同意。李又指自95年起,他進行逾20宗骨髓內釘手術,今次是首次為兩歲以下兒童以開放式做該手術。
被轟病歷資料不齊
聆訊中醫委會主席麥列菲菲批評李寫的病人病歷資料不齊,李則指因當廖立宇是自己兒子,故只寫下最重要資料。
廖景如昨不需作供,但仍到庭聽審。他在庭外表示,李閏海為兒子打石膏的方法非醫生慣常使用。一般方法是病人坐下,大腿與小腿成90度;但李為兒子打石膏時,小腿向外翻令骨折更嚴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