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梁振英近日被翻舊帳,矛頭直指他在2001年為華懋如心廣場案作供時誠信有問題,雖然梁振英昨日全面反擊,堅持法官並無質疑他的誠信,但有政界及法律界人士指,兩名法官判詞中,最少有四處指梁的證供自相矛盾、難以令人信納,「法官最終唔信梁振英(供詞),客觀而言,唔係對佢誠信好大質疑,仲會係乜?」
記者:莫劍弦 陳雪玲
觸發梁振英的誠信風波,全因近日傳媒重提華懋因荃灣如心廣場建築高度問題要延期,因不想交罰款及補地價,於是在2001年與政府打官司,梁振英以專家證人身份作供,稱曾就免補地價一事,與當時的規劃環境地政司梁寶榮有口頭協議,不過法官不信納梁振英的供詞,判華懋敗訴。
梁怨成為黑材料對象
梁振英昨日出席科大活動後,再就外界質疑他的誠信反擊,指就算華懋敗訴,也不能以此質疑他誠信有問題,「我哋唔能夠話所有喺民事案件裏面作證嘅,包括一啲專業人士,如案件輸咗,呢啲專業人士誠信有問題,法官亦無咁講」,又指當時法官認為他和梁寶榮對事件有不同回憶「係完全正常」,他宣佈備選後已花上大量時間回應不同指控,「唔希望自已成為被搞黑材料嘅對象」。
有曾研究判詞的法律界人士指出,梁說法官無質疑其誠信,是引用審理此案的高等法院暫委法官麥卓智,在判詞中稱梁振英與梁寶榮,也是社會上高度受尊敬的人(highlyrespectedmen),又說明兩人要憑記憶講出事實(tellthetruthtothebestoftheirrecollection),有可能會出現錯誤,「呢個只係法官對梁振英及梁寶榮身份,同埋要證人憑記憶作供嘅困難作一般性描述。」並不等於法官認為兩人有誠信。
該法律界中人又指,麥卓智及之後處理上訴的上訴庭副庭長羅傑志在判詞中,最少四處質疑梁證供可信性,包括在麥卓智判詞中第77段,提到梁振英提交法庭信件顯示,他先後以「諒解」(understanding)、「協議」(agreement)、以及最後改用「印象」(impression)形容政府同意華懋就延長物業發展期,但梁在接受盤問時解釋模糊不定,無法令人信納(notconvincing)。
麥卓智又在判詞中指,梁表示在1996年6月28日與梁寶榮通電話,對方同意華懋延期而不用補地價,但同時又說梁寶榮沒有在通話中提及補地價的問題,因為他們在早前會面已達成協議,供詞內容「自相矛盾」(self-contradictory),麥卓智又質疑雙方既然有所謂協議存在,為何華懋及梁振英與梁寶榮的通訊中完全沒有提及,形容此舉極度奇怪(extremelystrange)及令人難以置信(inherentimprobability)。
羅傑志在華懋上訴判詞中,則指梁提出證供不能顯示,他純因錯覺(illusion)而誤以為政府容許華懋毋須補地價,可以延長物業發展期。該法律界人士稱羅傑志說法等同指梁證供不可信,另一名法律界人士則指出,不少資深法律界人士及法官,均認為官員、議員要較一般人有更高誠信要求,對特首的要求就更加高,「如果係官員、議員咁樣畀個官質疑供詞已經好嚴重,何況係一個前行政會議召集人,依家仲要選特首?」
何俊仁:有人講大話
本身是律師的民主黨主席何俊仁亦質疑「好明顯有一個人講大話」,指法官最終信梁寶榮而非梁振英,「咁客觀而言,唔係對梁振英誠信好大質疑,仲會係乜?」而事件已引起不少法律界人士擔心,萬一梁振英日後用相同心態不按規矩做事,企圖越過正常程序私下要求官員作出承諾,可能引發官商勾結。
法官對梁振英的描述
1.梁振英在提交法庭的信件,先後以「諒解」(understanding)、「協議」(agreement)及最後改用「印象」(impression)來形容政府同意華懋延長物業發展期,法官麥卓智指梁對前後有不同說法的解釋,無法令人信納
2.麥卓智稱若梁振英與政府就延長物業發展期有協議,難理解為何沒有在與梁寶榮通訊中提及
3.麥卓智指梁振英與梁寶榮有關延長物業發展期電話通話內容供詞,明顯自相矛盾(self-contradictory)
4.上訴庭副庭長羅傑志指根據梁振英的證供,顯示梁並非因為錯覺(illusion)而認為政府同意毋須補地價下延長物業發展期
資料來源:有關法官判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