誤殺毛妹愛徒積犯囚10年

誤殺毛妹愛徒積犯囚10年

【本報訊】香港著名舞蹈家毛妹(袁經綿)的愛徒徐滿芬,去年深夜教舞後步行返回秀茂坪曉麗苑住所時,在長樓梯上遭賊人從後搶手袋,令她失平衡向後墮地,頭部重創骨折,留醫5日後死亡。警方事後憑死者的八達通卡追緝到兇手是一名無業漢。無業漢昨於高等法院承認誤殺及搶劫罪,被判監10年。法官斥責他自私與貪婪,為死者、其丈夫及一對子女,帶來悲劇。
被告黃百雄(45歲)昨一直神情呆滯,庭上披露他有三次案底,於96年、00年及02年先後因搶劫及襲擊等罪被判監。辯方求情指被告自幼喪父母,只有小三學歷的他曾任餐廳工人,案發時無業。據了解,被告因吸毒多年導致患有精神分裂症。

被告黃百雄承認搶劫及誤殺兩項罪名,判監10年。

搶手袋變奪命

被告承認當日打算搶劫而外出,在對面馬路鎖定死者為目標。雖然辯方指被告犯案時沒有使用武器,亦從沒有想過要死者喪命,但法官麥機智指被告最終令年僅44歲的死者無辜死去,一對子女失去母親。法官指被告有暴力傾向,為保障獨自返家的女士,須判阻嚇性刑罰。
案發於去年7月8日深夜十一點半,有路人行經曉麗苑一條通往秀茂坪遊樂場的一條樓梯時,發現死者躺在樓梯上。死者送院後一直昏迷,5日後死亡。驗屍證實死者頭骨後方骨折,因頭部重創致死。法醫相信死者在被搶手袋時,失平衡向後跌。
死者內藏八達通卡、銀行卡、現金的手袋不翼而飛,警方一直未能找出兇手。直至7月20日,有人拿着死者的八達通卡到地鐵站要求退款,那人稱是在案發兩天後,在秀茂坪秀逸樓的梯間拾獲死者的八達通卡。警方翻看秀逸樓的閉路電視影帶,鎖定在案發前後曾出入秀逸樓及有搶劫案底的被告。

從被告住所大廈的閉路電視影帶所見,被告在案發前曾穿着拖鞋外出。

憑八達通緝兇

警方初時查問被告時,被告否認到過商場,但閉路電視影帶顯示被告曾到商場內的便利店購物,證明他講大話,但警方至去年12月底才正式拘捕他。被告承認:「我淨係搶個女人手袋,冇諗過佢會跌低同埋死。」被告於案發前曾穿拖鞋外出,之後回家,為方便打劫及可以跑快點,改穿密頭鞋再外出。被告稱打劫後即跳上小巴逃走,只聽到死者叫「哎呀」,但沒有回頭望。
案件編號:HCCC155/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