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運輸工人吸毒後語無倫次,先後到手機店及眼鏡店自稱黑社會,恫嚇店員「賣平啲」不果,即發爛渣以刀刺傷店員,最後無賴地放低500元便取去價值2,000元的手機,又搶走一副近2,000元的名牌太陽眼鏡。他五天後再夥同另一癮君子打劫賓館及在機舖毆打保安員,昨在高等法院被重判入獄12年,其同黨則被判監10年。 記者:彭嘉賢
任職運輸工人的首被告黃錦(31歲)與任職裝修及地盤散工的次被告吳紹明(34歲),昨在高等法院共承認三項搶劫及一項有意圖傷人罪。四宗案件中,首兩宗是首被告單人匹馬犯案。
賓館女職員被斬斷手指筋
去年10月12日,首被告到荃灣荃豐中心的手機店,要求店員將一部標價2,180元的手機以1,000元賣給他,遭拒絕後自稱為黑社會14K成員,用一把25厘米長的刀刺傷店員手腕,放低500元及自己的舊機,取去新機及藍芽耳筒離開。
他隨後走入悅來坊的眼鏡店,恫嚇店員「賣平啲」不果即揮動長刀,搶去一副價值1,880元的Gucci太陽眼鏡。兩店員均向警方形容劫匪犯案時語無倫次,原來首被告犯案前曾吸毒。
同月17日,首被告跟次被告夥同另外兩名男子,打劫油麻地南京街一間賓館,搶去1萬元,有同黨用刀斬傷兩名女職員,其中一人被斬斷手指筋。同日,兩被告在旺角亞皆老街機舖與南亞裔保安爭執,首被告用刀刺傷保安的胸口及手腳,次被告則用腳踢傷保安。保安事後患上適應障礙,喪失4%賺錢能力。
兩日後,兩被告在荃灣悅來酒店一間房中被捕,當時首被告吸毒過量致神志不清,要送院治理。
辯方昨求情指,首被告吸食「5仔」成癮,次被告則有冰毒癮,二人於09年認識。首被告有17次案底,涉及暴力及不誠實,律師代表他向傷者致歉。次被告則聲稱犯案無預謀,且角色較次要。
案件編號:HCCC364/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