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手樓規管 懶理地產商訴求

一手樓規管 懶理地產商訴求

【本報訊】政府擬備的《一手住宅物業銷售條例草案》白紙草案終於出台,絕大部份內容均跟從一手住宅物業銷售督導委員會的建議,並無理會地產建設商會早前要求「唔好管得太嚴」的訴求。政府將就此展開兩個月的業界及公眾諮詢工作,以期明年順利完成立法程序。

違規最高罰款500萬

規管法例將涵蓋所有一手樓花及現樓住宅物業,要求發展商在賣樓7日前要派樓書、3日前便要派價單、每張價單有最少單位量限定、且只可列出實用面積及以其作計呎價的標準等。另發展商要為樓盤設立單一成交記錄冊,所有成交或取消交易資料。且又禁止任何人士發放虛假或誤導資料,和作失實陳述等。任何人士違反任何條例,皆有罰則,由輕微的罰款10萬元,至最高罰款500萬及監禁7年。
地建會在政府公佈此白紙草案前兩個月,已高調表示,希望政府「唔好限到連生意都做唔到」。惟草案條例中,只略修定公佈取消交易時間、由建議的簽臨約第7個工作天,改為第4個工作天,以及發放虛假和失實廣告的罰則。運輸及房屋局局長鄭汝樺指出,立法旨在增加銷售透明度和保障消費者權益,以及容許發展商繼續因應市場情況作出商業決定之間,取得平衡。諮詢期至明年1月28日。
鄭氏強調,任何人士,包括發展商高層,無論是直接或簡接,如協助或教唆等觸犯有關法例,都可被繩之於法。她亦相信,法例也可區分廣告的虛假與創意,故不相信會扼殺廣告宣傳的創意。就該等虛假及失實陳述等情況,僅以一般性條文列出,是因如越具體列出每一項,則越容易被人鑽空子。
地產建設商會執委會主席梁志堅表示,早前已經去信政府表達對草案不滿的地方,目前尚未有時間詳細研究諮詢文件,稍後會與商會會員開會商討內容,其後再向政府提出其他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