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魂魚甩手掉漁槍

失魂魚甩手掉漁槍

【本報訊】西貢發生失「槍」事件!一名潛水發燒友,周日在龍蝦灣潛水打魚期間,意外遺失一支漁槍,報案求助。由於漁槍屬受管制武器,警方接報後極為緊張,昨派出飛虎隊潛水員及探員到場調查,搜索句半鐘不果,收隊離去。

飛虎隊潛水員在西貢龍蝦灣海面搜索,未有所獲。施永昭攝

須領牌照方可持有

被人丟失的漁槍,長約120厘米,槍管內附漁叉,但拉弦的橡筋已鬆開,故不是處於發射狀態。有本港資深潛水教練透露,當局對漁槍的規管與真槍無異,擁有者必須向警務處申請管有牌照,警方會核查其個人背景,要求申請者加置櫃架,鎖好漁槍,每年會派員到場進行年檢,若擁有人離港時更要暫置警署,返港後領回,規管甚嚴。
現場為西貢龍蝦灣淺灘,屬本港浮潛及打魚勝地。周日1時許,55歲姓羅男子持漁槍潛入龍蝦灣淺灘對開50米海面打魚,疑水質混濁,事主手持漁槍意外脫手後,屢尋不獲,翌日報警求助。
警方接報後大為緊張,交由黃大仙調查隊跟進。昨早10時許,探員連同俗稱「水鬼隊」的飛虎隊潛水員到場,先由水鬼隊乘橡皮艇到事主講述位置放下浮波,再派兩名蛙人兩度下水搜索,可惜未有所獲,至中午12時收隊離去。

警方審批漁槍牌極嚴格,更規定持牌人須在寓所特設槍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