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高考考獲四優一良佳績的狀元新紮醫生,竟在街上推跌一名少女,趁機掩少女口兼揸胸,昨被裁定非禮罪名成立。辯方慨嘆案發短短10秒,便徹底摧毀家人和師長對被告的期望,被告亦因此斷送大好前程。
官斥罪行嚴重勢必判監
裁判官昨決定將任職明愛醫院急症科醫生的26歲被告楊珏峰還柙,待索取其背景報告後至下月13日判刑。裁判官指罪行極之嚴重,勢必判監。辯方隨即表示被告將提出上訴,申請保釋,遭裁判官拒絕。
裁判官昨裁決時指出,被告辯稱被事主「腳捆腳」撞倒地上後即時離去的說法並不合理,他身為急症科醫生,竟未有停下查看事主及自己有否受傷,可見被告不誠實。被告又解釋深宵時分在現場出現是打算往睇樓,同樣不可信。至於事主的證供可靠,講出被侵犯過程,故裁定被告罪成。
辯方求情稱,被告雙親胼手胝足養育一家五口,現為家庭經濟支柱的被告原本前程似錦,案發僅僅10秒,便令家人及學校師長對他的期望盡毀,實屬不孝不義,亦因而斷送前途。
辯方續指被告因一時衝動犯案,被定罪將成永久烙印,足以抵銷事主受到的傷害,加上他非目無法紀,望法庭給他機會重投社會。
今年7月27日凌晨,被告在荔枝角道822號北海集團大廈外,從後將25歲事主推跌,令她雙膝跪地,被告再用手掩她的嘴,之後揸其雙乳數下。
被告隨即站起向前逃跑,事主跟蹤他至大南西街,被告其間無回頭望,一直向長沙灣方向步行。稍後被告進入便利店買飲料,事主報警講出被告所在位置。警員到場拘捕被告,被告向警員解釋,在明愛醫院放工後欲買消夜,其後發現忘帶醫生證要返醫院。
案件編號:KTCC467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