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者周先生向安信財務申請把自住三層村屋做按揭,安信提供「物業貸款按揭通知書」囑周簽署。安信回覆樓按獲批80萬元,但要他把三層村屋「分開每層獨立屋契」。周稱自己的律師表示按揭毋須分契,故拒絕安信此要求;安信稱周先生不分契不能批出貸款。
「直情係乞兒兜拿飯食」
兩個月後安信向周發信指他無取已批核的貸款,要收取5,000元行政費。
周先生說安信貸款從未獲批,而貸款合約也無註明要分契才獲批貸款:「咁樣都收我5,000蚊,直情係乞兒兜拿飯食」。安信沒解釋為何沒批款也收取行政費,只稱事後已和周先生解決事件。而周先生稱安信是以「恩恤」方式取消行政費。
香港信貸及收賬管理協會前主席黃志廣指出:「貸款合約分為冇條件或有條件限制,喺有條件合約下,如果借款人達唔到信貸公司批貸條件而唔能成功獲批,會當借款人主動撤回,咁先會收行政費」。
檔案編號:10280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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