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方指涉干擾證人 陳振聰續保釋

控方指涉干擾證人 陳振聰續保釋

【本報訊】商人陳振聰終極一戰敗陣後,涉偽造遺囑案再在東區法院提訊,控方指陳振聰在電台訪問批評證人,有干擾證人之嫌,要求撤銷其擔保。
法庭認為控方理據不足,繼續准予陳以4千萬元保釋,將案押後至來年5月14日進行初級偵訊,屆時將傳召龔家及兩名遺囑見證人出庭作證。

官拒控方撤擔保要求

控方昨指辯方要求進行初級偵訊並無必要,被告由今年5月被捕至今一直未有示意要求初級偵訊,現階段才提出,可能會對高院的審訊造成延誤,而且上訴庭的判詞明確裁定遺囑是偽造,就其真實性無爭議餘地。
控方又要求撤銷陳振聰擔保,指他接受電台訪問時,公開批評兩名遺囑見證人的供詞,意圖影響兩名控方證人,加上民事程序告一段落,被告潛逃機會增加,故要求將被告還柙。
辯方則指控方得悉他們要求進行初級偵訊時表示會申請撤銷其擔保,被告感到受威嚇,擔心遭剝奪權利。由於案件情況無特別改變,不會增加潛逃風險,法庭最後裁定控方理據不足,准被告繼續保釋,但不得離港及干擾證人。
本案的初級偵訊將歷時三星期,傳召七名證人,包括龔如心的三名弟妹龔因心、龔仁心及龔中心;兩名遺囑見證人王永祥及吳崇武;龔如心生前秘書歐燕玲和華懋慈善基金董事梁榮江。
51歲的陳振聰被控偽造及使用虛假文書罪,被指於02年7月28日至07年11月16日期間某日,製造虛假的龔如心06年遺囑,並於07年11月16日使用該遺囑。
案件編號:ESCC2233/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