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多名立法會議員質疑紀律部隊太遲發放案件及資料太簡單,消防處更坦言,不會即時發放涉及高官如特首的救護召喚。有議員斥是剝削公眾知情權,促請當局研究設立專線供傳媒聆聽相關通訊系統,以及優化發放訊息制度,保障新聞資訊自由。
立法會保安事務委員會昨討論紀律部隊案件發放訊息安排,記協主席麥燕庭批評,現時當局發放的案件訊息不符國際公約要求,建議警方將涉事受害人資料刪去後發佈消息。保安局副局長黎棟國回應稱,即使刪除受害人資料再向外發佈,傳媒會跟進採訪受害人,或會披露受害人身份,不一定能保障受害人私隱。
將於明年1月全面實施數碼資訊系統的消防處,其助理處長羅紹衡直言,不會即時發放涉及高官如特首的救護召喚,只會透過新聞處與相關決策局商討才決定。民主黨立法會議員涂謹申指出,高官個人健康涉及重大公眾利益,消防處應盡快公佈有關訊息。
不滿早前拘捕三記者
多名議員亦認為當局有必要優化現行案件發放訊息機制,公民起動立法會議員何秀蘭要求政府設立專線,供傳媒聆聽相關通訊系統。但警務處助理處長趙慧賢不同意,恐警方執法行動會遭竊聽。涂謹申反駁:「傳媒在過去幾十年一直都有聽警方通訊,唔覺影響到警方執法。」黎棟國答應會研究有關建議。
公民黨立法會議員余若薇批評警方在無足夠證據下,於今年8月在新政府總部以企圖爆竊罪拘捕三名記者,民主黨立法會議員張文光炮轟,警方做法過份,要求警方向受害記者致歉。
但警方港島總區指揮官卓振賢反駁,指涉事記者未經批准下進入新政府總部,而且他們曾作出不實聲稱,警方只是根據現場環境及證據作合理懷疑,做法恰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