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中環長江集團中心擬從800個公眾車位中刪減78個,改建成超級巿場,但遭城規會阻撓。長實旗下公司早前興訟向高等法院申請司法覆核,挑戰城規會的決定。高院法官昨指出,即使長實擁有上址土地,城規會亦有權基於公眾利益,對土地的用途加以限制,做法不構成剝奪私有財產權,判長實一方敗訴。
官指城規會沒越權
提出司法覆核的TurboTopLimited是長實的附屬公司,於96年11月取得現址長江集團中心的土地,按協議附有其中一項特別條件,是上址須維持至少800個公眾車位。至08年,TurboTopLimited向地政總署申請,擬將當中78個公眾車位改建為超巿。
法官芮安牟昨在判詞指出,城規會基於公眾利益,在土地用途上施加限制,藉以保護公眾資產,供社會大眾日後使用,做法並不構成剝奪私有財產,亦沒有超越《城巿規劃條例》賦予的權力。
長實一方曾引用國際金融中心作例子指城規會「大細超」,城規會並無向國金中心施加類似車位要求,待遇跟長江中心有異。法官則指,將長江集團中心與國金中心作比較,猶如把蘋果與橙比較,實沒有意義;事實上,國金中心是混合用途,包括辦公室、酒店及零售用途,而長江中心原意只作辦公室、停車場及有限度的零售,兩者用途根本不一樣。
案件編號:HCAL23、52/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