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知唔妥,唔講得」

「明知唔妥,唔講得」

回望14年警隊生涯,Billy感受到當差壓力非常大,理想與現實差距太大,令他很心淡。「當差係一件矛盾嘅事,有時就算明知件事有唔妥,但自己仲喺警隊就唔可以講出口、或者同上司撐,今次就係一個例子。」也因為這樣,他坦承當「男子漢」日子毫不留戀,連穿警察制服照也只能於舊居找回一兩張。
Billy透露警隊生涯最不開心的事發生在99年,當時他在旺角「掃黃隊」駐守,每日工作是放蛇、抓人及上庭指證疑犯。有次辯方律師指他可能混淆了不同案件細節,結果令疑犯脫罪。「其實問題唔大,但當時上司同另一個指揮官不和,個指揮官就搵我祭旗,調走我之餘,仲搵廉署跟我。」

「家唔會再身不由己」

離開警隊前月入達2.5萬元,他坦言當時家人都反對他離職,甚至連當初反對他當警察的父親也一樣。Billy表示離開警隊後更開心、人變得更充實,證明了選擇是正確的,「家唔會再身不由己、可以做番自己。」
離職後大數警隊不是,會否怕得罪舊同袍?「冇得咁講,我只係講番事實啫。」他表示,離開警隊後想得更清楚︰「有錯就要認,不可以連自己都騙掉。當然有啲同事可能會覺得我『走咗之後喺度講呢啲嘢』,但我相信,當有一日佢哋離開警隊,一定會有同樣感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