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醉駕傷人求私了「幾多錢都肯賠,俾條生路行吓」

警醉駕傷人求私了
「幾多錢都肯賠,俾條生路行吓」

【本報訊】「幾多錢都肯賠,俾條生路行吓。」一名休班警務人員,報稱與妻子爭執後飲酒解愁,之後涉嫌酒後駕駛私家車,途中失事撼向停泊路邊一家報館採訪車車尾。意外中一名記者撼向擋風玻璃,頭頸受傷要求送院;醉警要求「和解」不果,被接報到場的同袍拘捕調查。 記者︰黃通蜀

涉嫌醉駕的休班警員姓劉(44歲),現准以5000元保釋候查,下月中報到。現場消息稱,劉失事後曾非常焦急,向受傷記者求情,表示剛與妻子吵架,之後曾經借酒澆愁,願意「幾多錢都肯賠,俾條生路行吓。」他更向到場採訪記者道歉。

一名休班警務人員涉酒後駕駛,事後被同袍拘捕調查。 黃通蜀攝

06年曾獲長期服務獎

有執業大律師指,警員酒後駕駛撞車,之後向對方受傷司機求情,隨時有妨礙司法公正嫌疑,後果可大可小。
劉駕駛的豐田私家車,登記車主同樣姓劉,報住彩雲邨豐盛街紀律部隊宿舍某室,車頭擋風玻璃貼有警署泊車證,記者以同一人名在網上搜尋,發現一名同姓警署警長,於06年2月獲頒長期服務獎。
事發於昨日凌晨零時許,一輛報館採訪車停泊新蒲崗景康街路邊,姓林(41歲)記者在車廂內講電話。其間,一輛豐田私家車,失控從後直撞採訪車車尾,兩車輕微損毀。

肇事警員座駕的擋風玻璃貼有警署泊車證(紅圈示)。

記者撼擋風玻璃受傷

混亂中,姓林記者失重心仆前,頭部撼向擋風玻璃,頭頸受傷不適。豐田私家車司機落車求情,但記者因傷不適,需報警送院治療。警方人員到場調查後,將事件列為交通意外有人受傷處理,進一步查問再發現豐田私家車的司機,是一名休班警員,並揭發他涉嫌酒後駕駛,於是將他拘捕。
近年發生過多宗警務人員涉及酒後駕駛事件,其中前高級督察鄒國樑,01年涉嫌酒後駕駛,接受內部紀律聆訊,遭降級及扣減薪金兩成。
至08年鄒重蹈覆轍,報稱與同袍參與奧運火炬傳遞綵排活動,下班後結伴替同袍女友慶祝生日,喝了6至7杯啤酒,駕車閃避女途人失事,被判罰款5000元及停牌兩年。警方其後對他進行紀律聆訊,指鄒無能力行使警察職務,勒令他提早退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