襲擊社民連兩人 怒漢判入獄緩刑

襲擊社民連兩人 怒漢判入獄緩刑

【本報訊】退休漢在大埔街頭流連時,不滿社民連立法會議員梁國雄的兩名前助理,呼叫林瑞麟下台的口號,上前出手襲擊二人。該怒漢昨在粉嶺裁判法院認罪,稱因政見不合犯案,裁判官則好言勸導:「人有言論自由,應欣賞唔同意見。」判處他入獄一個月,緩刑一年。
現年58歲的被告李新平,已婚,育有兩名兒子,退休前任職建築工人。他昨承認兩項普通襲擊及一項襲擊傷人罪。其代表律師求情指,被告因與事主政見不同,一時衝動才犯案,已深感後悔。署任主任裁判官吳蕙芳即回應:「唔明點解可以因為咁而打人?」辯方續指被告向兩人道歉,並願意向他們各賠償1,000元。
裁判官又勸告被告:「如果有人打你老婆仔女,你都會同佢死過啦……人有言論自由,應欣賞唔同意見。」被告聽罷,承諾不會再犯。

稱不滿叫「林瑞麟下台」

案發今年9月16日約下午4時半,兩名事主為社民連成員,在大埔超級城與寶湖花園之間的行人天橋上,就反對政府建議的遞補機制派發傳單。女事主陳寶瑩突然遭被告以雙手按住面部數秒,她於是向另一事主麥家富呼救,然後報警。
其間,被告向大埔超級城方向離開,麥上前阻止,被他襲擊手臂,並被推倒地上,繼續前行,麥從後追上。走到一間酒樓門外,被告不小心跣低,陳寶瑩此時趕至上前將他截停,但被告揮拳打向她的腹部數下,途人上前制止,稍後警方到場將被告拘捕。
被告向警方承認因不滿女事主大叫林瑞麟下台的口號,上前按住她的面,以制止她大叫,而男事主因阻礙他離開現場,他才揮拳襲擊對方。
案件編輯:FLCC2909/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