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港大法律系交換生不堪分手打擊,用開瓶器刮傷女友,早前被裁定一項襲擊致他人受傷罪成。心理報告指他自16歲至今拍拖10次,對女友「苛索、管制及有佔有慾」,一旦感情出現問題,便傾向以暴力解決,對他與未來伴侶均構成危險。區域法院暫委法官周燕珠贊成他返新加坡後接受密集式治療,認為判監禁半年,緩刑兩年,能對他起警惕作用。
法官昨引述報告指,24歲被告鄭智毅獲朋友及親友愛戴,過往在法律系成績優異,更獲家鄉新加坡其中一間頂級律師樓預留見習律師一職給他,前途無可限量;惟他每次拍拖,便完全依賴女友,容易感到不安,怕對方提出分手,遇到鬧分手時,更曾企圖自殺及使用暴力。
需接受30次輔導
心理醫生建議他於12至15個月內,接受30次輔導,要他正視本身患邊緣性人格障礙這個問題,找出令他情緒波動的源頭,從而學懂如何處理人際關係,避免日後再有暴力事件發生。父母對他充份支持,其就讀的新加坡國立大學亦定要他強制接受治療的條件,相信能助他復康。法官最後特別寄語被告,周六返新加坡後要積極參與治療。
案中20歲事主鞠本華早前向法庭要求,刪除被告電腦中部份檔案,但沒透露檔案的內容,而被告昨答應。被告原被控非法禁錮及蓄意嚴重傷人等五項罪,指他於今年7月7日至9日在中環住所,禁錮及毆打同讀港大法律系的女事主,最後僅被裁定襲擊罪成。
案件編號:DCCC838/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