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地電視相親節目中,一名男子求偶,下場是女嘉賓不屑一顧全部滅燈。
男子已廿多卅歲,一直自覺很有藝術氣質,愛畫畫。要求牽手成功的女友用五年時間「主外」,掙錢養家,他「主內」,做飯洗衣打掃也可,但大部份精神必須放在畫作上。
如意算盤是,他花五年去創作,成名後也賺到錢,那跟隨他的女人就有好日子過了。說來一臉誠意事實十分荒謬,難怪犯眾憎。無謂懷疑其大志,只是非議這樣的品格。男女之間維護栽培甚至其中一方犧牲,一定基於「愛」。因為這個字,心甘情願任勞任怨,為了他的前景,或為了她的心願,女人受累男人吃苦,明天充滿希望,再怎麼艱辛也是快樂。
但該男二話不說先提條件,不管女人綺年玉貌或年高貌寢,吃飽了撐的?有自唔在攞苦嚟辛去培養一個自私的「茂里」?
最大的誤會,是期以若干年便能「成名」─吓?你要紅便紅?名利一齊來?肯定有好日子?多麼天真,還敢當眾公告,可見「入世未深」。他需要的只是園丁,如常堆肥,隨他萌芽,開不了花也就算了,不涉感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