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委會報告》
【本報訊】補習社其門如市,消委會過去兩年接獲30多宗涉及補習社銷售手法的投訴。有補習社隨意更換星級導師;有輔導中心則向家長訛稱與學校有聯繫而成功推銷。消委會呼籲家長考慮非牟利機構的免費補習服務,或先比較不同補習社收費才付款。
消委會去年接獲57宗投訴補習社個案,當中23宗與銷售手法有關,佔四成;今年首9個月則接獲28宗,10宗涉銷售手法。
丁女士的女兒光顧某補習社多年,去年中書面通知補習社7月起停止課程,導師卻要求其女兒於通知信加上9月繼續補習的字句,又致電兩母女通知上課。補習社雖最終答應在名單上取消其女兒名字,卻追收9及10月補習費。劉同學被某導師廣告吸引報讀其課程,豈料中途轉換導師。劉據補習社更改導師可退款的條款,要求中止課程及退款,補習社卻辯稱該導師只是助教。消委會成功為這兩宗個案中止補習服務及追回退款。
自稱學校輔導職員
張女士今年初接受一名自稱兒子所屬學校的輔導職員家訪,該職員指其兒子個別科目成績欠佳,張繳交900元作為電話功課輔導計劃學費,張其後發現該職員與學校並無聯繫。該輔導中心向消委會聲稱,有關職員根據問卷調查而登門,從未表示與學校有關,最後張女士未能追討款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