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煙辦工作成效受疑

控煙辦工作成效受疑

多名讀者投訴在商場、有蓋天橋、茶餐廳、商舖、街市、巴士站、火車站及後樓梯等有人吸煙,已向控煙辦舉報,但無人理會或控煙辦人員到場後吸煙者已離去,無法檢控,質疑控煙辦的工作成效。
衞生署回覆,去年1月至今年9月,控煙辦發出13,700多張定額罰款通知書給違例吸煙人士。據《吸煙(公眾衞生)條例》,任何人不得在禁煙區吸煙或攜帶燃着香煙、雪茄或煙斗,違者定額罰款1,500元。舉報違例吸煙,可要求場所管理人執行禁煙規定,或致電29618823、傳真25758944或電郵mailto:[email protected]向控煙辦公室投訴,以安排控煙督察巡查及執法。

禁煙區域

‧室內禁煙區:食肆、工作間、公眾地方例如商場、店舖、街市、超市、酒吧及卡拉OK

‧室內外均為禁煙區:公共升降機、扶手電梯、幼兒中心、學校、大學及專上學院、電影院、音樂廳、遊戲機中心和醫院

‧其他禁煙區:公共交通工具、已指定為禁煙區公共運輸設施,另外有蓋行人天橋及行人隧道均為禁煙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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