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被譽為警隊「明日之星」的灣仔分區指揮官黃冠豪被指涉嫌捲入酒牌申請貪污案,日前遭廉政公署拘捕,有報道指黃冠豪是無條件獲廉署釋放,有黃的同袍質疑廉署今次拘捕行動缺乏證據,有「屈」黃之嫌。廉署拒絕評論個別事件。
同袍質疑被屈
據悉,黃曾向身邊人表示受屈,嚴重影響情緒,故決定自行請假一個月平復心情。有其下屬亦對黃今次被捕大感憤憤不平,質疑廉署「屈」黃,有損黃冠豪聲譽。
有消息指,黃冠豪接受廉署問話後,廉署向黃提出保釋候查,但遭黃拒絕保釋,在這情況下,廉署若不在48小時扣留時限內提出即時檢控,必須容許對方在無保釋下離開,廉署最後選擇了後者。但另有消息人士指,黃冠豪被捕當日有進行保釋。
其實以往亦曾有涉嫌貪污案的執法人員拒絕廉署保釋要求,05年5月廉署懷疑海關高級監督黃肇銘涉嫌收受一間私家偵探社高層人員行賄,作為黃肇銘提供海關機密資料的報酬,他在接受廉署調查後,拒絕簽保,最後廉署無條件釋放他。但黃肇銘於獲釋後當晚卻在葵芳一個多層停車場墮樓死亡。
現年50歲的黃冠豪於1986年加入警隊,曾先後擔任警隊前「一哥」李明逵的副官、旺角、西區和現時灣仔分區指揮官等職位,被視為警隊其中一位「明日之星」。09年12月,黃以灣仔分區指揮官親身指揮處理轟動一時的銅鑼灣駱克道行人專用區掟鏹水彈案現場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