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侶反目 女郎被禁足爬床單逃出愛巢

情侶反目 女郎被禁足
爬床單逃出愛巢

【本報訊】一對同是29歲的同居情侶,前晚深夜在天水圍俊宏軒的住所內為感情事爭執,其間懷疑男方將住所閘門鎖上並收起鎖匙,禁止女友外出。女事主無計可施下趁男友如廁時,竟冒生命危險,用床單作游繩綁在睡房窗框打結,攀爬逃走,卻失足直墮約20呎下地面花槽,腰部及手腳受傷送院治理,目前留醫情況穩定。

事主沿約10呎長床單爬窗逃走,但中途跣手跌落20呎地面。
李偉民攝

女事主直墮花槽,送院時仍然清醒。

男友陪同受傷女友送院。

跌落花槽受傷

失足墮樓的女子姓張,與同齡姓黃男友同居於俊宏軒6座1樓一單位,前晚深夜11時許,兩人在住所內疑為感情事爭吵,黃憤而將單位大門及鐵閘鎖上,令女友無法外出,同時收藏起鎖匙。其間黃走入廁所如廁,張女趁他不察,急忙走入睡房,將兩張床單打結駁成約10呎長當作繩索,然後一端綁在窗框,另一端拋出窗外,企圖攀窗游繩逃走。
現場消息稱,張女1樓住所單位距離地面約20呎,而床單只有約10呎長,疑張女打算冒險沿床單爬下後,再跳落對下的花槽離開;豈料她甫攀窗出外捉住床單時已告失足,直墮20呎下花槽中。其男友稍後發現她不在單位,而睡房窗門打開,離奇綁住床單,探頭查看揭發她墮樓,立即報警及跑落樓看顧女友。救護員到場時,張女仍然清醒,經包紮後由男友陪同送院治理。警方初步調查後,將案列作糾紛處理。
香港家庭及事業發展服務訓練總監司徒漢明指,事件中男子疑鎖上閘門禁止女友外出的做法非常不當,「女友已經係成年人,原則上咁做係一種禁錮行為,隨時要負上刑事責任!」另一方面,女友用床單游繩逃走亦屬不智愚蠢行為,可以危害生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