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曾「跑私鐘」的18歲少女索K後神志不清,恢復知覺時已發現身處住所大廈後樓梯,遭陌生男子強姦,更一度以為對方是前男友,直至回家洗澡才將自己淋醒。涉案廚房工人雖然被裁定強姦罪成,但毫無悔意,反指摘女事主當時沒有反抗。高等法院法官昨判刑時斥責被告趁少女受毒品影響時乘虛而入,又沒有使用安全套,至今仍不知錯,判囚六年。
記者:黃幗慧
被告胡志勇(25歲)的心理報告指出,被告重犯機會是低至中度,但他只顧滿足自己的性慾,對他人感受無動於衷,更反指摘女事主在案發時沒有反抗。辯方求情則稱,被告因血氣方剛才犯案,他承諾不會再犯。
至於女事主的心理報告,則指她沒有嚴重的創傷後抑鬱,但出現強制性清潔身體的情況,而鄰居對事件的討論及傳媒的報道,均影響她的情緒。
法官張慧玲斥被告至今仍對女事主沒有同情心,亦不知錯,在案發時沒有使用安全套,令女事主蒙受感染性病及受孕的威脅。加上被告知道女事主受K仔影響而乘虛而入,都加重案件嚴重性,但接受他沒有使用武力,判他監禁六年。
被告事後送事主回家
去年12月10日,女事主與男友爭執後感不快,到朋友家中索K後神志不清,由離開朋友家開始記憶「斷片」,至有知覺時已在所住大廈的梯間遭被告強姦,但她全身乏力不能反抗。女事主一度以為被告是前度男友,被告只告訴她「我係阿勇」,被告事後還大膽送她回家。
女事主回家後洗澡,發現護墊上留有懷疑精液,又想到「冇朋友叫阿勇」,故致電朋友傾訴後報警。警方翻查大廈的閉路電視紀錄後拘捕被告。被告承認「我都係一時做錯咗,搞咗個女仔」,又指是女事主主動攬和錫他。
案件編號:
HCCC62/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