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速遞氣槍男指嚇司機判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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氣槍男指嚇司機判囚

【本報訊】小巴司機於今年10月19日因不滿前面城巴的駕駛態度,在薄扶林道抽頭切線欄截城巴,並以氣槍指嚇對方司機後離開,其後他在小巴站頭被捕。涉案小巴司機承認管有仿製火器罪,裁判官斥他雖無使用暴力,但罪行嚴重,須判即時入獄三個月。
辯方指有15次案底的被告梁偉華(42歲)為家中經濟支柱,愛好收藏氣槍,而他帶氣槍傍身是方便下班後參加野戰,案發時因不滿該城巴司機,一時憤怒才犯案。
案件編號:ESCC422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