浩誠董事涉盜竊上訴脫罪

浩誠董事涉盜竊上訴脫罪

【本報訊】浩誠證券董事兼大股東鍾月嫦,被控擅自替四名客戶進行交易,盜取客戶資產2500萬元,並將收益轉賬至第三者戶口。鍾氏前年被高院法官判囚7年,昨日上訴得直,獲撤銷定罪。由於控方不申請重審,鍾氏得以當庭釋放,面露燦爛笑容。上訴庭稍後將以書面交代裁決理由。

毋須再重審

53歲上訴人鍾月嫦,被指於2005至07年涉嫌擅自進行的交易款額,高達9500萬元。
07年證監會飭令浩誠證券停業,兩年後鍾氏被裁定3項欺詐及3項盜竊罪名成立,另被證監會終身吊銷經紀牌照。
控方昨日表示,儘管本案的文件證供強而有力,但部份證人已表明不願再度出庭作供,或聲稱記不起事件,控方因此決定不申請重審。
案件編號:CACC408/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