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胡仲邦報道】有病人在仁安醫院留院期間因財物失竊投訴及報警,被指對醫院構成滋擾,全家被列入黑名單,不獲提供服務,惟事主聲稱被屈。衞生署表示法例並無規管私家醫院病人的服務對象。病人權益組織批評私院設黑名單做法霸道,又質疑現時政府對私院的運作缺乏監管,存在漏洞。
30歲的吳先生3月在仁安醫院照腸鏡,獲分配儲物櫃擺放私人物品,他按醫院指示將鎖匙放入一個信封交予護士,「我想攞返啲私人物品時發現信封打開咗,開個櫃檢查唔見咗一張500蚊紙」。他即時報警,惟醫院職員拖延時間,着他盡快入手術室,故他只向到場的警員備案。
太太覆診預約被取消
吳表示,事後一直與醫院交涉,「醫院最初話係誤會,後嚟又話佢嘅服務滿足唔到我」。至4月初,仁安更向他發信指他曾在醫院喧鬧,終止他及家人所有醫療服務,包括設於各區的分科診所。「佢根本冇解釋件事,仲話我鬧人,呢啲都唔係事實」。至7月已在仁安婦科覆診一年的吳太接獲通知,8月的預約被取消。吳先生指3月入院時曾在緊急聯絡人一欄填寫太太名字,醫院應以此資料追查「鎖定」二人關係,他質疑醫院濫用其妻資料。
仁安醫院副護理總監潘芷琪表示,若病人對醫院造成騷擾,或醫院服務不合乎病人要求會終止服務,這類個案每年約有兩至三宗。對於病者家屬一併受牽連,她辯稱:「我哋都要同佢嘅家人解釋同溝通,為避免再有不愉快事件,有咁嘅需要。」她又指,醫院文件已列明病人提供的資料可作院方行政用途。
醫者父母心,吳先生和太太對私院可拒絕向病人提供服務感到不解。衞生署表示,現時並無法例規管私家醫院的服務對象,私院可自行制訂入院政策。調查事件後無證據顯示仁安違反實務守則。醫管局則表示,公立醫院按病人需求提供服務,不會有黑名單。本報曾向浸會及聖德肋撒醫院查詢是否也有類似黑名單制度,至截稿未有回覆。
個人資料私隱公署不評論事件,惟強調根據私隱條例,機構使用個人資料前,必須與當初收集目的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