冠軍獎金24年升250倍

冠軍獎金24年升250倍

中國從1984年洛杉磯奧運會開始派隊參賽,當時國家向每位冠軍派發獎金6,000元(人民幣.下同);到2008年北京奧運,冠軍獎金升至155萬(國家獎35萬,霍英東基金60萬,曾憲梓基金40萬及澳門政府20萬),24年間獎金升250倍。
80年代初,內地大學畢業生月薪僅40多元,國家級運動員月薪不足100元,6,000元獎金相當運動員五年收入。到2008年,內地城市居民月入約為2,000元,運動員收入懸殊,高如足球等年薪達百萬,冷門項目也有數萬。
80年代在體育界比賽奪冠,運動員更在乎名而非利;20多年後世道大變,奪冠爭獎成主要目的,金錢利益成運動員奪冠主要動機;加上社會發展,商家懂得利用體育冠軍做生招牌,不惜慷慨解囊,令運動場充斥銅臭。

陳燮霞獲獎總額逾500萬

2008年北京奧運冠軍獎金大頭來自地方和企業。以番禺籍舉重冠軍陳燮霞為例,據不完全統計,她奪冠回來後,廣東省嘉獎50萬,廣州市嘉獎50萬,其效力的軍方嘉獎價值120萬元獎金房車等獎品,加上企業代言所得,獲獎總額逾500萬。
《蘋果》記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