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他與我已分了手,那傷痛,今天,我才可撫平而寫出來。
與他相戀多年,很要好。他的父母,更視我如女兒。當時我們亦打算兩年後結婚。
上年九月,我們約定十二月與他父母到日本度聖誕。而當所有東西都安排好之際,他突然跟我說認識了另一個她,要與我分手。哭過吵過也不能挽回,我最終被迫退出。
一星期後,我以為心情平復了,他卻致電說因為暫時不想父母知道我們已分了手,問我可否跟他們一起照原定計劃去旅行。那刻我以為自己還有希望,答應了。
那數天的旅行,比分手更難受。
日本的聖誕很美,但我不能享受。對着他的父母,我仍要演着那個女兒的角色,每天都裝出笑容,很苦。原本可以與他共度的良辰美景,我只得到他的軀殼,而他的靈魂,早已留在香港給他的新歡。我以為在酒店房間與他獨處時,會有復合的對話或片段,但那都被新歡佔據了。可能新歡也懂得計算,明知他與舊愛同遊,所以每晚都準時來電,他在酒店時,都獨自在浴室與新歡談心。而我,每晚都在床上啜泣。
回程到了香港機場,我醒了,與他及他的父母道別後,我再也沒見過他們。
還好有那旅程,令我認清了這男人。
回想,他只是一名懦夫。他知道我仍心存一絲希望,所以加以利用,卻罔顧我的感受而避開了自己應該承擔的責任!真男人會這麼做嗎?
我認我蠢,幸好那已是當年的自己。
沒有創傷,絕不會長大,只好感恩那是我們結婚前所發生的。
一個會為新歡而捨棄完整感情,更而作出卑劣行為的男人,我才不稀罕。
作者Profile
電台節目主持,說話坦蕩蕩,文字赤裸裸,自言生活多爪多棲冇規冇矩,但有態度,認為「愛情」就是Sex的昇華。
作者:余迪偉
逢星期一刊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