蘭桂坊性獵人因情傷變色魔官斥罪行近強姦 判囚66月

蘭桂坊性獵人因情傷變色魔
官斥罪行近強姦 判囚66月

【本報訊】年輕運輸工人深夜潛伏中環街頭,一個月內連環非禮四名身材高䠷、衣着性感、剛在蘭桂坊蒲完的貌美醉娃。早前已認罪的蘭桂坊色魔昨解釋為何走到蘭桂坊獵艷。他自稱犯案前遭初戀情人拋棄受情傷,本來打算到現場結新歡,尋找真愛,但連自己也不知為何最終變性搜獵者。區院法官簡仕勳直斥他肆意蹂躪女性尊嚴,加上重犯機會高,重囚五年半。
記者:楊家樂

今次四宗跟蹤非禮案發生在去年12月至今年1月間,原來被告在去年1月已涉另一宗非禮案。他在金鐘往尖沙嘴的港鐵車廂內摸一名29歲外籍女子腰臀,被判感化;可是他漠視感化令,再犯是案。
辯方求情時指,25歲被告陳浩樑患過度活躍症,欠社交技巧及性格孤僻,不懂自我表達。他沉迷上網,影響對性及人際關係的觀念。精神報告指他沒患嚴重精神病,只是一直缺乏醫療跟進,自小亦得不到父母適當培育,父親更有酗酒及精神問題,未能協助兒子面對現實生活。
被告又因遭初戀女友拋棄,大受打擊,感到迷失及困惑,開始酗酒,每每一次過喝下數支啤酒而醉醺醺。雖然被告未能解釋為何犯案,但相信他受酒精影響,加上一直活在自我世界,缺乏對女性尊重。但被告強調,前往案發現場本意是想找新女友,非存心獵艷。被告現已後悔及抱歉,親撰求情信,揚言會正視自己的問題。其親友亦致函法庭,力證被告善良顧家,家人會盡力協助他回正軌。

被告由囚車押送法庭。
何柏佳攝

重犯機會非常大

法官指被告所犯罪行驚人及非常嚴重,其中兩名受害者事後更深受困擾,導致失眠、焦慮及晚上不敢獨自回家。被告的暴力行為絕不能姑息,心理專家更指他是性搜獵者,重犯機會非常大,故要重判。
被告於案發期間在中環一帶先後跟蹤四名女子回家,然後趁機揑胸或手指插下體非禮,女事主年齡介乎24至46歲,分別任職模特兒、大學教師、經理及顧問,其中三人是洋妞。被告甚至曾尾隨一名事主入屋侵犯,部份罪行近乎強姦。
案件編號:DCCC985/11

被告在蘭桂坊(圖)覓醉娃侵犯。
資料圖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