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三名國泰空姐在08年入稟勞資審裁處,向國泰追討過去六年假期薪金,並指應該將飛行津貼、地勤津貼、售賣免稅品佣金及外站津貼計入工資。上訴庭於今年3月裁定除了外站津貼,其他均屬工資。國泰不服昨申請上訴至終審法院,指上述津貼不能以日薪計算,只有履行相關工作後才獲發薪,但被上訴庭駁回,稍後頒發判決理由。申索人之一兼國泰空中服務員工會前副主席關笑華指出,裁決影響逾4,000名已提出申索的員工,希望國泰不要直接向終院申請上訴,以便盡快計算賠償額。據了解,初步估計涉額少於一億元。
案件編號:CACV92/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