剝奪權利2.7萬住院病人無法投票

剝奪權利
2.7萬住院病人無法投票

當在囚人士已成功爭取投票權,港島居民金先生卻因近日被法庭頒令送院強制接受精神治療,將錯過明天的區議會選舉。除了金先生,每次選舉都有逾2.7萬名住院病人無法投票。過來人鄧紹斌(阿斌)因四肢癱瘓而住院,19年來從沒投票,他曾建議在醫院設立臨時票站,甚至設網上投票,但均遭拒絕,變相被剝奪政治權利。

不肯在醫院設票站

金先生早前因精神錯亂,被法庭頒令強制送院治療,在東區醫院精神科留院至今逾個半月。他曾向院方要求於周日出院投票,院方以他健康狀況不適宜外出為由拒絕。他日前致電選舉事務處查詢,職員稱不會在醫院設臨時票站,又指法例規定必須親身投票。
本港公立醫院10/11年度提供逾2.7萬張床位,住院人次達97萬,四肢癱瘓病人鄧紹斌(阿斌)曾是其中一分子。他的選區在藍田,但他在瑪麗醫院留醫,19年來從沒投票,「唔會長途跋涉返去投票」。就算將選區改在南區,他也無法坐輪椅去投票,「實在太麻煩」。
阿斌從前不關心政治,近年覺得要發聲了,「我就係一個最好事例,否則變成人球俾人踢嚟踢去,直到老死喺醫院」。他曾向議員建議設網上投票或流動投票車,但不被接納。他去年獲准出院自住,礙於身體不適要長期卧床,預計今屆區議會選舉也無法親身投票,十分遺憾。
社區組織協會社區幹事彭鴻昌稱,曾有長期住院病患者指無法出院投票對他們不公平。他說,選舉事務處可參考在囚人士投票的做法,在醫院設立投票站,或仿效外國接納郵寄投票,病人的政治權利不應被剝奪。
醫院管理局表示,需視乎住院病人的臨床情況,決定病人是否適合短暫離院參與投票等活動。選舉事務處稱,曾考慮於醫院設立票站,但涉及人手負擔及避免重複投票等因素而作罷。發言人指,部份病人不良於行,若安排他們在病床上投票,也會影響保密。
《蘋果》記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