誕嬰插入馬桶殺死她塞床單 蓋桶蓋 女公關認殺嬰罪

誕嬰插入馬桶殺死她
塞床單 蓋桶蓋 女公關認殺嬰罪

【本報訊】曾經歷三次流產的27歲前夜總會女公關,再懷孕後於賓館留宿時突然早產,驚惶失措下為免女嬰的哭聲驚動他人,竟狠心將女嬰倒插入馬桶,不理女嬰狂哭,再塞入床單將馬桶蓋上近3小時,親手活生生殘殺一條小生命。
記者︰陳佩明

報稱無業的被告莊靜月,昨在高院承認一項殺嬰罪。曾任職侍應及夜總會公關的被告,事發時懷有9個月身孕,嬰孩的父親是她的印巴籍前男友。被告知道懷孕後,沒有通知親人,只選擇告訴前男友。她下定決心將孩子生下,然後將骨肉轉交保良局。
去年9月27日,被告因同住的女友人返回內地導致有家歸不得,於是入住旺角西洋菜南街的金運來賓館。28日清晨4時許被告突然作動,陣痛5小時後於房內誕下一名女嬰,女嬰呱呱大哭。

被告莊靜月(圖左)原打算生產後,將骨肉轉交保良局。
資料圖片

女嬰馬桶內哭喊45分鐘

對突如其來的早產,被告大感意外及驚慌,生產過程令現場血迹斑斑。被告見女嬰滿身污垢遂幫她清理,但無法阻止女嬰持續哭喊。於是,她將女嬰倒插入馬桶並蓋上馬桶蓋,然後清理現場及洗頭。
被告之後將床單塞入馬桶,再蓋上馬桶蓋,因她不想女嬰的喊聲驚動他人。女嬰在馬桶內持續哭喊約45分鐘,其間被告從沒打開馬桶蓋。
約上午11時,賓館一名女職員發現被告的房間有水流出走廊,被告回應說正在染髮,並向職員索取毛巾。至中午12時許,女職員入房打掃,在馬桶內發現一個狀似公仔的物體而揭發事件。

被告將女嬰倒插入房間的馬桶內,避免別人聽到女嬰的哭聲。

「我好驚所以掟佢入馬桶」

女嬰被送院救治,但至同日下午2時證實不治。法醫官指女嬰可能因遇溺、低溫症,或因被倒吊而造成的呼吸困難致死。
被告於警誡下解釋:「阿Sir,我好驚,我生咗個BB,佢不斷喊所以我掟佢入馬桶。」翌日被告接受專家診症,證實沒有精神異常。
今年八月被告再與精神科專家會面,專家指被告懷孕時,下意識地壓抑即將作為人母的心理,出現抑鬱及判斷力受損。又於生產時身心筋疲力竭,大量出血令她嚴重貧血,可能構成虛弱、頭昏眼花及感覺混亂。法官將案押後至本月18日宣判,以候被告的背景及感化官報告。
案件編號:HCCC98/11

案發前已被通緝

【本報訊】被告莊靜月懷孕時正值惹上官非,於去年3月14日任職夜總會公關時,在時租酒店內偷走醉酒嫖客4000元被捕。案件排期同月23日提堂,但她卻缺席應訊而變成通緝犯,及至9月發生殺嬰案後,始被揭發其通緝犯身份。
控方表示被告有4項盜竊、一項藏毒及一項沒有出示身份證的前科,偷嫖客現金案被判囚6個月,今年初刑滿後,因這宗殺嬰案一直還柙。
被告曾向警方透露,因明知遭警方通緝,導致她於賓館產子後,選擇不報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