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大生襲擊女友候判

港大生襲擊女友候判

【本報訊】港大法律系交換生不堪分手打擊,用開瓶器刮傷女友腹、腳及臀部,被裁定一項襲擊致他人受傷罪成。前日男主角透過法庭隔空傳情,但女主角昨日不肯交代是否願意復合,只拒絕幫他寫求情信。而由於法官關注男主角的精神狀況,決定將他還柙至本月16日,先取精神及心理報告始判刑。

利用法庭隔空傳話

區域法院法官昨指,精神報告指24歲被告鄭智毅易受負面情緒影響,他聲稱局部忘記案發過程,一旦感受到被挑釁,便會急速激進起來,造出強迫性的行為,精神醫生建議他接受密集心理治療。
法庭知道新加坡國立大學準備在他服刑後,讓他復課,但就要他遵守條件,接受治療,但為他及社會着想,認為有需要取獨立意見斷案,故決定再取報告始判刑。
案中兩位男女主角昨繼續利用法庭隔空傳話。控方在庭上透露,20歲事主鞠本華知悉被告透過法庭再度向他傳情,仍拒絕替他寫求情信。她只親函法官,要求取回存放在被告電腦的檔案。被告原被控非法禁錮及蓄意嚴重傷人等五項罪,指他於今年7月7日至9日在中環住所,禁錮及毆打女友鞠本華共三天,最後僅被裁定一項罪成。
案件編號:DCCC838/11

被告(左)與事主鞠本華(右)早前外遊時表現恩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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