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梁德倫報道】民建聯中央委員、觀塘區議員潘進源,被發現非法霸佔官地,多年來將其私家七人車停泊在圍封的官地,記者早前更目睹他手持閘門鎖匙,準備開閘進入官地取車。地政總署表示,若非法霸佔官地,最高罰款一萬元及入獄六個月。
競逐連任區議員
自2000年起為觀塘麗晶選區區議員的潘進源,今屆將競逐連任。05年開始他兼任民建聯的中央委員和觀塘支部副主席,90年代又曾任三屆佛山市政協委員。
有居民向本報指,近年潘進源一直將其七人車,泊在麗晶花園旁觀塘繞道高架道路下近宏照道路段的空地,但那空地實為政府土地,質疑潘身為區議員知法犯法,侵佔官地。
記者早前到現場視察,發現那幅地四周有鐵網圍封,唯一出入口有鐵鏈鎖着,並掛了牌寫着「政府土地請勿泊車」,但圍網內卻停泊了唯一一輛棗紅色七人車。翻查運輸署資料,那輛七人車由潘進源擁有。記者當日目睹潘進源與一女子手持鎖匙,準備打開鐵閘大鎖進內取車,但二人發現有陌生人在旁即顯得避忌,未幾雙雙急步離開。
地政總署無授權
本報曾多次聯絡潘進源,一直未獲回覆,其議員辦事處職員指潘忙於選舉,未必有時間回應記者提問。地政總署發言人稱,上述土地為空置政府土地,根據地政處紀錄,無授權任何人使用該土地。
地政總署指,地政處會定期巡視管轄圍封的空置政府土地,倘發現有未經准許佔用政府土地情況,可引用《土地(雜項條文)條例》張貼通告,飭令佔用人在指定日期前停止佔用政府土地,若佔用人不遵守通告規定,罪成可罰款一萬元及監禁六個月。
據知,該地過去曾租予一建築外判公司擺放雜物,懷疑承判商事後將鎖匙交予他人使用空地。
同區候選人陳梓杰批評,潘進源作為麗晶區議員11年,無理由不知道該處是政府土地。他指區內有多個停車場,月租只是千多元,質疑有人貪小便宜濫用公職。他又指,潘須向選民交代事件,地政總署也應徹查為何潘進源會擁有該土地的閘口鎖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