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中銀香港早前被指拖欠員工加班補水,本報近日接獲多名中銀員工投訴,指管理層近日要求員工填報過去數個月累積的加班時間,逼員工年底前清假,以節省加班費開支。員工批評,公司的放假指令來得太急,有員工兩個月內不計休息日要放假30日,由於銀行規定若員工每月上班少於指定日數,便不能領取津貼,員工變相被削減收入。
職員變相被削減收入
有中銀分行前線員工表示,銀行加班問題非常嚴重,不少員工已連續四個月未獲公司發放加班費,但公司最近突然通知員工,他們累積的加班時數不會以薪金計算,員工一律要在12月底前放盡以往累積的加班時數,未計年假,員工累積的加班日數由10多日至30日不等,「要我哋咁短時間內放晒所有假,根本冇可能。」
員工指,政府早前推出6,000元派錢計劃,員工要在周日加班工作,由於周日返工工資倍半計,以假代薪對員工不公平。他又說,銀行列明若員工每月返工日數少於13日,便不能領取1,000元櫃員津貼,員工今次被迫在短時間內清假,收入隨時減少。
另一名中銀員工則指,按照員工手冊規定,如員工未能在三個月內補休便可申領加班費,現時員工已累積四個月加班費,金額由數千元至一萬元,公司突然以假代薪,擺明剝削。
中銀發言人接受查詢時表示,根據銀行規定,員工在超時或加班日之後三個月內,可因應工作情況向主管申領補休或加班補助。
為照顧員工身心健康需要,銀行不時提醒管理人員在工作安排許可下,再配合員工的需求,盡量安排員工於當月補休。中銀否認要求員工在12月底前清理超時加班補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