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島朋友生了第二個孩子,按照大陸的一孩政策,超生了,違規了。
超生了怎麼辦呢?終極的解決辦法,就是罰錢。罰錢可以解決孩子的身份,可以給他報戶口,這個孩子,就不是「黑孩」了,以後讀書上學,都跟其他孩子一樣。
當然,在被罰款之前,還有許許多多的麻煩事要辦,包括少不了的托人情找路子,還要做DNA親子鑒定。
按說,孩子出世醫院開出生證,但到了辦戶口的時候,醫院的出生證就派不上用場,一定要父母和孩子一起抽血檢查。據說這是為了防止有的人偷孩子,把偷來的孩子冒充自己的。在中國,什麼事都可能發生,這麼做也就情有可原了。
做親子鑒定的時候,朋友笑着對老婆說,這事我是不怕的,你怕不怕就不知道了。原來,前些日子中國人口普查,許多超生的孩子都被查了出來,結果在做親子鑒定的時候,竟有不少孩子的DNA跟父親對不上號,那孩子的爸到底是誰呢?據說有的娘親說了一個,查一下,不對。再說一個,還不對。一直查了好幾個,才算找到孩子的親爸。
這種事情自然沒有發生在我朋友身上,不然他也不會笑得出來了。他只是說,兒子太小,抽血受了不少罪。我說驗DNA不是拔條頭髮都可以驗嗎,為什麼一定要抽血?朋友說這你就不知道了,抽血收費貴嘛!我們一家三口,抽血化驗,收費四千八,等於又加罰款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