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稿金管局:債務追討時限六年

特稿
金管局:債務追討時限六年

金管局稱按法律程序追討簡單合約的債務時限為六年。一般情況下銀行至少會保留與客戶有關的紀錄六年,客戶可向銀行索取有關其賬戶的資料。建議市民把已有的賬戶紀錄保存以保障自己權益。如市民對銀行處理方法感到不滿可向該局求助。

應直接向銀行交紀錄

律師梁永鏗稱若市民沒保留財務紀錄卻收到追數電話,必須確認其真正身份,同時,不應在電話內回覆任何有關財務借貸的問題,應直接到銀行要求提供月結單或還款紀錄。「雖然確信已清還債務可不理會銀行,但若銀行告上法庭要求清盤到時再提供文件會很浪費時間,親自到銀行處理會更好」。
《蘋果》記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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