邊撫胸及私處 邊說:唔好驚八旬翁摸女普查員判囚

邊撫胸及私處 邊說:唔好驚
八旬翁摸女普查員判囚

【本報訊】任人口普查員的18歲女事主,按上司指示單獨進行家訪,怎料遇上八旬鹹濕男戶主。男戶主藉詞聽力有問題挨近她,緊捉她手臂時借勢摸她的乳房,女普查員驚魂未定,男戶主又伸祿山之爪摸她私處,還徐徐地對她說:「唔好驚。」裁判官斥責這名鹹濕阿伯行為惡心及討厭,判囚27日。 記者:戴國輝

暫委裁判官林鉅溥斥責否認非禮罪的被告沈坤德(80歲)無理取鬧,浪費公帑,侵犯身為公職人員的年輕女事主,令無辜的她飽受困擾,裁定他非禮罪成。
就讀中七18歲的女事主X小姐昨供稱,今年7月16日獨自進入彩虹邨白雪樓12樓一單位家訪,被告身處屋內,她大聲詢問被告叫甚麼名字,被告沒有回應,卻行至她左身旁,右手緊緊抓住她的左上臂,繼而將右手伸前,磨擦其左邊乳房。
X驚覺被侵犯,於是後退一步,但被告不但沒有退縮,更用左手輕輕摸她的私處一下,徐徐說:「唔好驚。」她嚇得花容失色,立即執拾物品離開單位。

被告沈坤德

繼續做其他家訪

X致電女同事告知慘被非禮,跟着繼續做其他家訪。她在晚上與母親商量後報警,其後在警署進行的認人手續認出被告。被告在警誡下否認非禮X:「得我自己一個(喺屋企),冇其他人嚟過……我乜都冇做過!」
辯方盤問時直指X認錯案發地點,又指非禮疑犯另有他人。辯方引述X翌日向警方錄取的口供,指X當時不肯定案發地點的門牌號碼,除了說出被告的門牌外,還說了被告鄰居的門牌。X當時又指案發單位內有一張黑色梳化及圓枱。
然而,辯方指被告住所沒有黑梳化,僅有一張方形枱。X昨回應指,警方當晚曾帶她返回彩虹邨案發地點,她已向警員指出案發單位所在,亦即被告的住所。
暫委裁判官林鉅溥認為X當日先後到多個單位家訪,她負責認人,並非認家具,可能記錯。她原不認識被告,不會誣告他,且她供詞清晰不誇張,故接納其證供,裁定被告非禮罪名成立。
案件編號:KTCC4571/11

女事主作供 要主控安慰

【本報訊】女事主X小姐蓄一頭長髮,打扮斯文,她作供時聲音低沉,不敢主動望向被告沈坤德。當主控官要求她在庭上確認非禮他的男子時,她猶豫不定,直至主控官安慰她:「唔使驚。」X才敢指出被告。
被告聽力有問題,需佩戴助聽耳機。不知是他有心騷擾事主作供,還是老人家有喃喃自語的習慣。X作供期間,被告偶然會說:「冇呀,冇呢啲事」,「佢冇入過我屋企」。
當X講述被告撫摸她私處,主控官詢問她有何感受,X說:「我好驚。」她最終按捺不住哭出來,要暫停作供片刻後,才能平復心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