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委會權力大過校董會

校委會權力大過校董會

【本報訊】徐立之續任問題疑點重重,港大校委會被質疑權力過大,對外欠缺透明度。有立法會議員指,港大最高諮詢團體校董會猶如「花瓶」,令充斥政商界人士的校委會實際上包攬實權。

校委會由24人組成

據香港法例第1053章「香港大學條例」第七條,港大的管治「三分而立」:校董會(TheCourt)為大學的最高諮詢團體;校務委員會(TheCouncil)為大學最高管治團體;教務委員會則規管大學的一切與教育有關的事宜。
港大校委會由24人組成,負責管理大學的財政及人事任命,當中連同主席在內七名成員,均由特首委任,現有成員包括律師黃嘉純、渣打行政總裁洪丕正、前中大校長劉遵義妻子麥嘉軒、恒生行政總裁梁高美懿、大律師廖長江及學術及職業資歷評審局主席廖約克。至於由校委會委任的六人,大多來自政商界,包括鄭維志、張永霖、周文耀、顏金施、黃啟民及一個空缺。港大師生、職員及立法會代表,佔餘下總數不足一半席位。

成員大部份是自己友

立法會議員張文光指,徐立之事件反映校委會除了對外欠缺透明度,內部成員亦不是全部知情,而現時校委員成員大部份是「自己友」及「保皇黨」,立法會議員代表只得1個,根本起不到平衡作用。曾任中大校董會成員近10年的他稱,中大校董會有三名立法會議員代表,明顯可令運作更具透明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