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傭居權申請暫緩處理官:若招致司法覆核 政府自行負責

外傭居權申請暫緩處理
官:若招致司法覆核 政府自行負責

【本報訊】首宗外傭爭取居港權案,高等法院早前裁定限制外傭申請居港權的規定違憲,法官林文瀚表明,政府現時暫停處理其他外傭的居港權申請不屬藐視法庭,昨發還該外傭的申請回人事登記審裁處處理。保安局局長李少光稱,暫緩處理其他外傭居港權申請是基於公眾利益,無損法治。他更提供數據指,菲律賓籍傭工申請來港定居的數字在裁決後有所增加,由每月平均1宗飆升至16、17宗,周二單日更錄得20宗。記者:黃幗慧

代表政府的英國御用大律師彭力克昨指,因政府已申請上訴,又擔心只處理該案外傭EvangelineB.Vallejos的居港權申請而不處理其他申請,會不尊重法庭判決。

葉劉憂入境處好難做

法官表示,政府不處理其他外傭的居港權申請不算藐視法庭,但若因而招致其他司法覆核案件,則政府自行負責。政府最後同意不申請暫緩執行裁決。
政府已向上訴庭申請加快展開上訴聆訊。李少光強調,政府會按法庭判令,將Vallejos的案件發還審裁處審理,相信審裁處會以法庭裁決為基礎重新處理該案,而政府不會干預審裁處的獨立裁決。李少光指,類似個案的菲傭如不滿當局暫緩處理他們的申請,有權提出司法覆核。
前保安局局長葉劉淑儀擔心,如有個案跟Vallejos情況相同,但申請不獲處理,入境處會「好難做」。
審裁處去年拒絕Vallejos的申請時指,除被法庭裁定違憲的《入境條例》外,Vallejos已符合領取永久居民身份證的要求。代表律師帝理邁對Vallejos再申請居港權充滿信心。

高院再處理母子覆核

高院昨亦處理第三宗涉及一名菲傭母親及其14歲兒子居港權的司法覆核案。菲傭母親JosephineB.Gutierrez在06年申請居港權,07年被拒,上訴於去年被駁回。其代表律師昨指,政府拒絕申請時沒給予充份理據,而其子與菲律賓家人沒有聯繫,視香港為永久居住地,應獨立處理其居港權申請。法官押後判決。
案件編號:HCAL124、136、137/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