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市民申請公屋的輪候時間,政府定下的目標是三年之內。但房委會最新分析顯示,三成公屋申請人輪候超過三年以上都未獲編配單位,最長要等七至八年。
房委會資助房屋小組委員會今日討論公屋輪候時間。消息人士指出,根據最新分析,去年7月至今年6月底,共16,800名一般公屋申請人獲安置,當中七成人輪候時間在三年內。餘下三成,即5,100人輪候超過三年才獲安置,當中160人輪候超過五年,最長達七至八年,但無個案要等10年。分析又顯示,現輪候冊上一般申請為89,000宗,當中13%即11,200人輪候超過三年,當中約三成等了四至五年。
鼓勵寬敞戶調遷
消息人士指,輪候冊上等候超過三年的申請人,近八成是選擇位於擴展市區的單位,六成七屬三至四人的家庭,顯示鄰近市區的公屋單位供應緊張。輪候超過五年的人大部份有特殊情況。部份人在審批途中因收入或資產已超額被取消資格,但又在兩年內因收入水平改變,於是恢復申請。另有少數人因醫療及家庭因素要求指定屋邨單位。有4,500個新移民申請人,因配屋時仍有一半家庭成員居港未滿七年,申請被暫時凍結。消息人士指,未來五年落成的75,000個新公屋單位中,四成是三至四人單位。現時公屋中共有50,000個屬寬敞戶。房委會會設法鼓勵這批寬敞戶調遷至較細單位,騰出較大單位供輪候冊申請人。
輪候時間超過三年以上申請人特徵
‧78%選擇擴展市區的公屋單位
‧67%為三至四人家庭
‧34%曾更改住戶資料
‧15%曾因資產或收入超出限額而被取消申請,其後因再符合資格而恢復申請
‧5%因醫療或家庭因素而申請指定屋邨單位
資料來源:房委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