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情侶返學途中性交女生不滿冇戴套揭發 男生認罪候判

小情侶返學途中性交
女生不滿冇戴套揭發 男生認罪候判

【本報訊】14歲初中女生戀上男同學,認為在朋輩間萍水相逢的性行為很普通,遂多番跟對方偷食禁果,即使情海翻波,因不甘孤單也寧願跟他繼續發生性行為。惟一次發現對方說謊,竟沒有戴安全套便與她性交,令她憤怒不堪,終告知同學而揭發事件。記者:梁瑞珮

現年17歲讀中三的被告,昨在高院承認非法性交及猥褻行為等三項控罪,還柙至下月11日候判。被告跟較他年輕兩年多的女童X於07年就讀同一中學認識,09年10月兩人成為情侶後不久,被告便帶X到沙角邨一處大廈梯間,捉着X的手替他手淫。
儘管兩人多次離合,兩人仍發生親密關係。翌年3月14日,X到被告的朋友家中,突然被告自行鬆解牛仔褲,戴上安全套後跟X性交。事後,兩人一起玩電腦,然後手拖手到附近羽毛球場跟朋友會合。
同年5月5日,被告與X一起上學,但途中帶X到公眾停車場梯間,要X替他手淫後,繼而拉下X的短褲及內褲,叫X轉身,並扯起她的校裙跟她性交。當時被告稱已戴安全套,惟一分鐘後,X發現被告並無戴安全套,遂拒絕繼續性交,被告其後自行向牆射精。完事後,二人往附近公園做功課,再一起返學。

朋輩間性行為很普遍

回到學校,X內心充滿疑惑,將事件告知同學,又寫信託同學交給被告,信中提及與被告一起已139天,不肯定被告是否真心愛她,或只想和她有性行為,又責備他說謊訛稱有戴安全套。事件驚動學校社工及報警。
被告在警誡下表示,知道X擔心懷孕,協議性交時會戴上安全套。另在去年5月3日,即性交前兩天,他曾向X提出分手,但X苦苦哀求他。
而X則向社工稱,當天是她邀請被告陪她上學,她仍想有男孩子陪伴,不喜歡獨自上學,故沒有離開現場。X又稱,沒有結束這段關係,因覺得面對孤單比與被告有性行為更加不開心,又謂萍水相逢的性行為在他們朋輩之間是很普通的事情。
案件編號:HCCC192/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