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一名婦人看準舊鄰居富有,於是想出利用鎖匠的絕橋爆竊,先由男拍檔出面假冒為舊鄰居,再向鎖匠訛稱遺失鎖匙要求上門破門,再入屋大肆搜掠,偷取共值近19萬元財物。婦人被捕後承認與屋主識於微時,大家為舊鄰居,因知道對方富有,故鎖定作目標,警方最終只起回約兩萬元財物。
各入獄兩年兩個月
男被告范秀良(40歲)及女被告陳美如(24歲)相識八年,昨於區域法院承認一項爆竊罪,兩人以往分別有25次和5次案底。律師求情指出兩名被告份屬朋友,男被告已婚及育有一對子女,靠領取綜援金生活,今次為金錢而犯案;女被告則未婚,但須供養一名6歲兒子。
暫委法官林偉權斥責被告盜走大量財物,更將無辜的鎖匠牽涉案中,判二人各入獄兩年兩個月。
案發今年7月26日,事主兩夫婦於早上離開黃大仙竹園南邨住所往上班,晚上男戶主返家時,發現家中被搜掠,大量財物不翼而飛,包括一個保險箱、5個金幣、8隻戒指、29對耳環及現金等,總值近19萬元,隨即報警。
警方調查下發現當日下午,男被告致電鎖匠訛稱為上址屋主,聲稱遺失門匙要求代為破門。鎖匠稍後在女被告陪同下破門,然後離去。
警方早前透過《警訊》提醒大廈保安員及鎖匠,遇有聲稱屋主的人士要求上門破門,應從多方面查問以確定客人的身份。保安員除應登記訪客身份,及陪同鎖匠上樓,亦可聯絡保安部要求先聯絡戶主了解事件。
此外,鎖匠亦應要求客人說明單位內的陳設,以協助核實客人是否屋主,避免成為不法分子的幫兇。
案件編號:DCCC984/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