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金管局提醒消費者,若預繳式付款購買貨品或服務,無可避免承受商戶潛在的信貸風險,有可能無法退款,甚至須繼續「供死會」。金管局助理總裁戴敏娜在網上專欄《匯思》表示,不少消費者不了解信用卡分期的性質,商戶未完全交付貨物或服務時倒閉,蒙受損失。
不一定有退款保障
信用卡分期付款,實際上就是由發卡銀行一筆過向商戶付清貨品或服務的費用,然後由消費者按月向銀行還款。大部份情況下,分期付款只是銀行與消費者之間的貸款協議,商戶經已「置身事外」;若商戶倒閉,消費者仍有責任繼續按照原定協議,按月向銀行償還餘下供款。
戴敏娜又指,無論選擇以現金或者信用卡、一筆過付清抑或分期付款,以預繳形式購買貨品或服務,商戶都有可能突然倒閉,消費者要承受商戶的信貸風險。
一般來說,消費者如透過信用卡一筆過預繳款項,商戶不幸倒閉,消費者可根據信用卡機構的規則申請退款,但發卡機構的分期付款計劃不一定設有退款保障,即使有,也可能附有若干規則及條件,不符者會拒絕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