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權.你要識:住滿5年可享肺塵病賠償

工權.你要識:住滿5年可享肺塵病賠償

根據肺塵埃沉着病及間皮瘤(補償)條例規定,在1981年1月1日或以後被診斷患上矽肺病或石棉沉着病,及在2008年4月18日或以後被診斷患上間皮瘤,而在本港連續居住滿五年的人士,均符合資格領取補償條件。如申請人在本港居住未滿五年,則必須證明其肺塵病或間皮瘤是在香港染上。
補償項目:
1.疼痛、痛苦與喪失生活樂趣的每月補償
2.喪失工作能力每月補償(每月平均收入X喪失能力度百分率)
3.判傷日期前喪失工作能力的補償
4.護理及照顧方面的補償
5.醫治費用
6.醫療裝置費用
7.肺塵埃沉着病或間皮瘤(或兩者)引致死亡的補償
8.親屬喪亡之痛的補償
9.殯殮費
工業傷亡權益會電話:23665965
網址: http://www.ariav.org.h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