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我,以下這些,並非出於「做不成模特兒的鬱結」,更非因為「追不到模特兒的怨恨」。
只是我真的遇過這些「有趣」的模特兒事件,不和大家分享一下就似乎太不當你是朋友啦,因此強調並無報復成份。
而且,認識我的朋友都知道我是最不喜歡將人「典型化」的人,再取笑人家「腦袋沒長好才去當model」。除了政治不正確,更是執人口水尾的老生常談,唔型咯,唔會做咯。
再者,我所認識的模特兒中,真正聰明伶俐八面玲瓏的不知幾許,所以更不相信可以憑三兩筆描黑整個行業。
但真的,也不能全抹煞的是,這些走T台拍硬照的美人們,當中也有些……唔……「沒那麼Smart」的,而且恰巧被我遇上了,兼夾互動過,不,正確點說,一直都只有我在動,他們沒有。於是,我決定將這些奇遇今天提出來,其實想大家幫我分析一下,為甚麼會這樣的呢?
好,本篇的主題是:「想嫁男模的人請聽一聽」,馬上開講。
故事一:「比猶大更大」
男模A我當然不會開名,連他是中港台哪裏人我都不能說,否則太易估了。
只能說的是,如果大家心水清,不難發現近五年無論是中國香港還是台灣的時尚品牌活動,那些會出席的名人嘉賓,其實不出一百個名字,總是像洗牌一樣洗來洗去都是同一個pool的不同組合,而且,「會去」的人就繼續「會去」,「不會去」的人也許一生也不獲邀請……
所以呢,我想說的其實是,如果你恰巧是一個「會去」的人,那麼你一年到晚在不同場合碰上的,都無可避免地是其餘99位常客。
譬如男模A。
我和他一起出席過……有二十個events吧?大會安排他坐在我身邊,是肩貼肩的真正「身邊」,也起碼有四、五次了,雖然沒有緣份交成更親切的朋友,但至少也是個熟口熟面,比陌生人好一點的「同業」甚至「同事」吧?
奇怪的是,每次我們同場出現,主辦方循例會互相介紹一下「這位是黃偉文,這位呢是XXX」,而每次正當我想說「不用介紹啦,我們之前已碰過面十幾次啦」的時候,這位A先生都會露出一個「幸會幸會」的表情伸手過來和我握一握,彷彿真是未見過眼前這個人第一趟相識似的,不,不是彷彿,從他的眼神與態度都看得出,他真是覺得和我「素未謀面」的,所以不是「彷彿」,是「恍惚」才對吧,我指A先生的精神狀態。
跟我稔熟的人都知道,我絕對不是「我很出名的你們一定要識我」那種自大的人,我的「俾佢吹脹」,完完全全是基於一個普通市民身份出發的,大佬呀,一個人你重複地見了20次的話,多少也有點印象吧,怎麼會像電影《50FirstDates》裏那個失憶女主角一樣,每次都只能記得一天之內發生的事情,之後便自動reset到零要重新學習呢。
OKOK,我承認,有點hurt到我的是:「我個樣有冇咁難認呀?」
猶大最多也只是不認耶穌3次,這位男模A認不到我居然是20+次,你說是不是比猶大更大……鑊。
我最想的,不是有人附和我:「大概他的營養都吸收到身材臉孔上,沒有分給腦袋吧」,而是有人可以告訴我,他是不是對每個人都這樣「不記得」,還是選擇性/失控性地這樣?如果是前者,一般來說要第幾次見面他才「終於」記得你呢,讓我有點心理準備呀!
故事二:「縮縮不行鳥」
去得巴黎多,所以我在那邊還是有點朋友的,尤其晚上收工後,能約些駐法的華人朋友吃吃飯喝喝酒講講中文,是在外地辛勞拼搏後不讓自己瘋掉的最佳解藥。
於是呢,那個晚上我便這樣做了,由於我那位「老巴黎」朋友真的人面很廣,所以聚會中途總是有各路英雄出現加入酒局飯局,而這一夜出現的是某個最近在國際時裝天橋上很紅的男模B。
我知我知,我不是很熱情的人,所以不會每逢交了新朋友都咬着不放、一定要談到交換電話電郵facebook的,但說到底,我和這男模B也是圍着同一個桌子有一句沒一句地談了個多小時呀,而且那桌子人也不多,就5個呀,還有還有,那天晚上我們喝完酒,由於順路的原故我們還一起在路上截了15分鐘車再share一部的士回家呀。
所以呢,當我後來在上海參加某時裝活動時,我才會興致勃勃地過去跟他打招呼呀,說「後來」,其實只是那晚一起喝完酒的12日之後,兩個禮拜都不夠耶!
我特地跑過了半個Hall到他的桌子旁,拍一拍他的肩膊:「嗨!」
誰知他的反應是,膊頭先縮一縮,然後也沒正面看過我,只是眼睛輕輕向後一瞥,朝着他自己前面的空氣,用一種近乎聽不到的聲音講了句:Hello!
還是那句,我絕不是覺得人人都要「老奉」知我是誰的那種人,但即使作為正常人的平時交往,一個在12日前和你相對了個多鐘頭(兼一起坐了半小時車回家)的人你也不至於零印象啩?
OK,就算你個腦真的無RAM記不起我是誰,那個膊頭縮一縮的避開動作又是甚麼意思呢?就算平常一個陌生人輕輕(真是好輕輕)拍一下你的膊頭(又不是甚麼重要部位吖大哥),你都不至於那麼侮辱地要馬上縮開而且正眼也不看看人吧?你平時有很多瘋狂fans纏繞你嗎?曾經好多次給貌似同志的好色大叔抽水博懵所以有避錯無放過?難道你有一觸即暈的嚴重潔癖?或者你用耳朵都聽得出我有麻瘋?
最好有人告訴我他「只不過」是患了自閉症吧,我會舒服很多的。
填詞人,其實最鍾意買嘢,最憎寫字,星期日盡可能唔寫字,去買嘢。
Textby黃偉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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