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油麻地發生離奇「走犯」墮樓案!警方前晚在元朗一地盤拘捕一名涉嫌偷電線男子,昨晨由兩名探員押返油麻地搜屋,其間無鎖上手銬的疑犯突掙脫,撲出走廊跨欄,由10樓飛墮二樓平台,當場骨折內臟重創,送院後情況嚴重,警方正調查掙脫及墮樓原因。
借尿遁攀窗逃走
墮樓受傷疑犯姓陳(48歲),居住彌敦道華豐大廈10樓一劏房。前晚,陳涉潛入元朗一地盤爆竊,被揭發「斷正」,當場被警員擒獲,起獲約值5,000元電線,被押返寓所調查。
至昨晨02時許,陳突被揭發倒卧二樓天井奄奄一息,惹起種種猜測。有傳事主曾「借尿遁」,攀窗逃去時不慎墮樓。不過,亦有指警方搜屋時,陳突激動掙扎推開警員,攀上走廊圍欄大吵大嚷,未幾往下一躍,墮落天井。
消防及救護員接報到場時,陳已骨折重創,不斷嗌好痛,他被抬落天井後,戴上氧氣罩緊急送院搶救,現情況嚴重。其後,探員帶走一對波鞋、文件及藥物等證物離去,案件列企圖自殺及從合法羈押下逃脫處理。
根據大廈保安閉路電視錄影片段顯示,陳被押返時身穿黑衫波褲波鞋,由兩名探員押解,當時並無鎖上手銬,令人質疑警方過於輕率,評估不夠,讓疑犯有機可乘掙脫。警方發言人表示,事件過程仍在調查中。
警察員佐級協會主席黃程表示,警員是否對疑人使用手銬有一定準則,主要需評估安全及對方會否逃走,並非根據罪行輕重而定。而根據《警察通例》,警員在兩大前提下才可使用手銬,包括確保有可能逃走的人的安全,和受到控制;其次是保護自己或其他人,包括被約制者,免受傷害。
走廊曾傳激烈嘈吵
此外,受特別看管的犯人,包括具嚴重及暴力罪行、有自殺傾向、可能引起兇殘行為或伺機逃走的疑犯,以及在法庭羈留室及通道內等候的疑犯,在押解時均須加上手銬。
有住客表示,事發時走廊傳出激烈嘈吵聲,礙於大廈品流複雜,不時有人鬧事,他們並無走出查看了解。
另一住客則說,疑犯身形健壯,近期才搬來居住,平日晚出早歸,甚少與街坊打招呼。
「走犯」墮樓案示意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