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特首曾蔭權本月中在立法會答問大會上,以「爛仔」、「黑社會」等字眼回應「人民力量」黃毓民,被指言論不恰當。立法會主席曾鈺成承認,若特首或官員不肯收回被裁定不恰當的言論,作為主席難以驅逐對方離場,因可能會觸及憲制問題,並影響公眾利益。
曾鈺成接受電台訪問時表示,曾蔭權與議員在立法會答問大會針鋒相對事件,引發裁決爭議,有議員關注若官員日後在立法會不肯收回冒犯言論,主席應如何處理。他透露曾就此事諮詢法律意見,得到的意見是日後主席可作兩種表態,一是直接指對方言論不恰當,由公眾評論;二是作一般性評論,申明根據議事規則,會議廳不容許有關言論。
曾鈺成指出,官員到立法會回應議員質詢是履行憲制責任,一旦驅逐官員離開議事廳,他們便不能履行責任。他強調,官員在立法會言論受公眾及傳媒監察,說出不恰當的言論要承擔政治責任,並非為所欲為。另外,他承認,保安人員在立法會答問大會上,未經立法會秘書示意便拉走議員程序不恰當,他們會檢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