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年輕甜品師傅藉詞教女友的13歲表妹整朱古力餅,誘女童到其寓所,女童甫入屋,他便獸性大發,脫光女童衣服兩度與其性交。事隔一年,女童始向母親坦白:「表姐個男友冇教我就搞我!」涉案被告原被控強姦,但他改認與年齡在16歲以下女童非法性交罪,案件押後至11月11日判刑,以索取被告背景報告及女童心理創傷報告。
記者:陳美珊
被告26歲姓鄭,被控於09年7月某日在其馬鞍山恒安邨寓所內,與當時年僅13歲11個月,就讀中三女童非法性交。
被告是女童表姐的男友,09年農曆新年期間三人一起放狗,女童因而認識被告,其後女童和表姐在MSN傾談,其間被告加入「搭嘴」。二人談到整蛋糕的話題,雙方此後不時聯絡,每星期約傾談一至兩次,被告表示可教女童整朱古力餅。
至同年7月中,被告約女童在沙田見面,但被告聲稱做蛋糕的器具及材料都放在家,故帶女童回寓所。甫入屋,被告便將女童推倒在沙發上,並用身體壓住女童及脫光其衣服,之後拖女童入房性交,當時被告曾問女童「你唔想咩」,女童回應「我點解要想呀」,但被告沒有理會。性交約十分鐘後,女童欲穿衣離開,但被告又將女童按在床上再次與其性交。直至去年6月,女童才將事件告知母親,並向警方舉報。
女友:服刑後與他結婚
辯方求情指,被告與女童有一定感情基礎,雙方認識後曾多次約會,其間有親密身體接觸,案發前兩、三天,二人曾到尖沙嘴看電影。案發時女童雖曾推開被告及輕聲叫「唔好」,但被告堅信女童自願與其性交。
至於女童的表姐則跟被告拍拖兩年,辯方指被告因抵受不住情慾引誘,一時失去理智才犯錯,他在事發後仍有到訪女友家,女友的家人亦已原諒被告,女友更打算待他服刑後與他結婚。
被告中五畢業後從事飲食行業,05年當甜品學徒,一年後當上蛋糕師傅,今年初轉到香港一間社會企業任職甜品師傅,月入七千元。
案件編號:HCCC204/11